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第七十五條第一款,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各地還有自己制定的文明養犬條例,部分細節可能有出入,主體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