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是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後的考試科目。
其中201代表綜合素質(小學),202代表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在滿足國考地區教師資格考試報考的前提下方可報考。
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網對此有詳細的説明。
另外教師資格證受理申請時需提交的申請材料:(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兩份。
(2)學歷證書原件、複印件和在學期間成績單複印件(必須是在學期間全部成績單並蓋有學校教務處的紅章如從個人檔案中複印的,要註明是摘自本人檔案並加蓋單位公章)。
(3)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5)《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和複印件。
(6)非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的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門核發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原件和複印件。
(7)小二寸證件照一張。
(8)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須提交擬聘高校出具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