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額檢察官是指有辦案權的檢察官。經過考試考核,檢察院要從素質好、法律專業畢業的檢察官中選拔一批員額檢察官。
被選拔為“員額”後,要充實到檢察院辦案一線,如批捕起訴,監所監督等部門。充分發揮員額的執法權限。而沒有員額身份的檢察官,可充實到黨委、政工、後勤等部門。
員額檢察官是通過測試進入員額編制內的檢察官,其工作內容有:
1、依法進行法律監督工作
2、代表國家進行公訴
3、對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4、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