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些所謂的律師函是沒有任何法律效應的,律師函真正意義上只是起到了警示和警告的作用,有很多網貸平台在違約逾期之後,這些網貸平台都會通過第三方催收人員來進行催收,這時候催收人員,經常用的手段就是發這些律師函,在收到律師函之後,你要看它上面有沒有律師事務所的公章,如果沒有的話那肯定就是偽造的,即使有公章的話也是起到了警示警告你還款。是對你造不成任何影響的。
德納律所發的律師函沒什麼用,只是一種催促還款的收到,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效力。如果你有逾期欠款未還,建議和平台溝通協商,表達自己的還款意願,爭取達成新的還款方案,不要採取逃避的態度,平台必要時真的會採用法律手段起訴你。
律師函,是律師根據客户授權,以律師名義對客户委託事項發表專業意見、提出具體要求的法律文書。
從受眾範圍的角度來説,律師函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針對具體某個人或者某個單位的,一種是面向公眾的。後者更像是聲明、公告的性質,所以有時也會以《律師聲明》的形式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