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 茲證明:(父親姓名)(身份證號碼)和(母親姓名)(身份證號碼)為本村居民,二人育有(數字)子,系(子女姓名)(身份證號碼)。(父親姓名)和(母親姓名)二人已年過六十,無工作,長期依靠其子/女(撫養人姓名)供養。
特此證明! 居委會名稱 日期  應該就是這樣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