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是因為太沒有文化,那是沒辦法的事。所以在法律上,口頭合同往往出問題,並且容易受到利益侵害。
書面是最嚴謹最負責任的辦法。有話説,好記性比不過三寸爛筆頭。用筆記錄下來以後,很多事情就得到了證據的相對固定。
在今天的生活中,要想辦法把口述的意思轉化為文字,這樣在今後的法律應用中,才不會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