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衞車撞人也是由交警來劃分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及時報交警,由交警劃分責任。具體的責任承擔需要結合交通事故的實際情況進行確定,包括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不承擔責任,如果是在執行公務時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由環衞局和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環衞局賠償後有權向有過錯的駕駛員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