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節又名“女兒節”,若有女子新出嫁,孃家必贈送重陽旗與時鮮盒,稱為送“重陽節盒”。據晉代《搜神記》記載,丁氏女遭惡婆婆虐待,永無休息之日,不堪忍受折磨,於九月九懸樑自盡,死後冤魂不散,託告世人,勸人家善待媳婦,請於重陽節讓她們休息。於是人們為丁氏女立祠祭祀。
後來每逢重陽節,父母都要把出嫁的女兒接回來團聚,稱之為過女兒節,實質上也是讓婦女休息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