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總監通常不屬於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我國《公司法》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僅包含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祕書。除了財務總監之外,其他部門的總監都屬於中層管理人員,除非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被列為高級管理人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