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崗報名審核分為初審和複審。初審是在特崗報名網進行,報考人員首先要在網上填報報考職位和報考信息,填報完畢提交之後,省特崗招聘小組會對網上所填的信息進行初審。
初審過關後就是複審,即現場複審,要帶着原件去到報考地的教育部門進行復審。
(1)各市、縣(區)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紀檢監察等部門組成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由市、縣(區)教育局負責通知。 
(2)資格審查時需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准考證、報名信息表、支教人員服務證書及證明材料等原件和複印件。 
(3)資格審查後由招聘特崗教師的市、縣(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紀檢監察部門對審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4)資格審查後出現的人員空缺由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人員空缺及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仍須按照以上要求進行資格審查)。 
(5)在資格審查中,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資格審查、公示結束後方可進行面試(綜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