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居民”看門診200元以內的費用由個人承擔,200-900元之間的費用,在社區醫院就診基金支付60%,在其他醫院就診基金支付50%
2、80週歲以上居民,在社區醫院就診基金支付65%,在其他醫院就診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3、“學生兒童”看門診0-400元的醫療費用,在社區醫院就診的基金支付60%
4、在其他醫院就診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費用個人承擔。
參保城鄉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就診時必須出示本人社會保障卡,並刷卡就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不設定點零售藥店,藥店(除特藥藥店)購藥不能刷卡結算,也不享受醫保報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