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 機關 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按照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提前退休的程序有:
首先,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自願提出申請。公務員自願提出申請是提前退休的啟動程序,只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自願提出了退休申請才能夠讓其提前退休。否則,就算公務員符合提前退休的條件,任何個人、單位都不得令其退休。
其次,任免機關批准其提前退休。任免機關在接到公務員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請後,應當審查該公務員是否符合提前退休的條件,不符合提前退休的條件的,不予批准如果該公務員符合提前退休的條件,就應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