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喪失了繼承權時,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沒有先後順序,一般情況下都均等的分割遺產。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由此可見,是否盡了贍養義務是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能繼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遺產的前提條件。
只要符合這一條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響,他們繼承的遺產也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的權利。
關於遺產繼承的最新規定 ,沒有立遺囑,可以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遺產,法定繼承的遺產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關於這個案子 ,父母離婚之後 ,母親的法定繼承人就是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就是每人1/3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