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是象形字。甲骨文、金文、小篆、楷書都像一塊方形的大田被縱橫的田埂(或者田間小路)分成幾塊小田。隸變後楷書寫作“田”。
《説文·田部》:“田,陳也。樹谷曰田。象四囗十,阡陌之制也。凡田之屬皆從田。”(田,陳列(得整整齊齊)。種植稻穀的地方叫田。(囗)像田四周的界限十,表示縱橫的溝塗。大凡田的部屬都從田。)
“田”的本義是農田,就是種莊稼的土地。進而引申指耕種。還可以指狩獵。如“焚林而田,竭澤而漁”,意思是把森林燒了去獵捕野獸,把湖水排幹了以獲得魚類。比喻做事情不留餘地,只顧眼前利益,不做長遠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