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個工作日。
《出生醫學證明》作為“人生第一證”,證明新生兒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態、血親關係,是户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新生兒獲得國籍、接受保健服務的醫學依據和憑證,為孩子辦醫療保險、入學手續或申請移民和繼承財產時都要用到。市民一定要妥善保存《出生醫學證明》明,遺失後補辦不僅需要提供多項材料,還得登報聲明原《出生醫學證明》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