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安局辦暫住證必須本人去。可以去現居住地所屬街道、鎮(鄉)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居住登記窗口。
申領材料
1、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2、在本市的住所證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等。
申領手續
1、來長春人員先配合協管員進行信息預採集,然後憑《辦證通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到受理點辦理申領手續。
2、交驗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工作人員核對材料是否齊全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