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規劃,編制項目建議書
(2)根據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進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3)根據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初步設計文件
(4)根據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
(5)根據批准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項目招標
(6)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徵地拆遷等施丁前準備工作,並向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施上許可
(7)根據批准的項目施工許可,組織項目實施
(8)項目完工後,編制竣工圖表、工程決算和竣工財務決算,辦理項目交、竣工驗收和財產移交手續
(9)竣工驗收合格後,組織項日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