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項目中的特殊食品銷售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
  保健食品,在《食品安全法》被列為特殊食品之一進行管理,並將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食品經營項目中的特殊食品銷售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     
   這標誌着保健食品經營已納入食品經營許可的範疇。因此,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一律不得經營保健食品。
特殊食品銷售包括哪些
答法律分析:1、 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凍食品)
2、 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凍食品、含熟食或不含熟食)
3、 特殊食品銷售,限(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
4、 其他類食品銷售。
5、 熱食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製售,限(主食製品、熟肉製品、豆製品、糖果製品)熱食類食品制度,限(半成品形式)
法律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二條 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屬於地方特色食品,不得對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