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正常運營車次列車不可以包整列車,可以通過鐵路客運協調加開包乘專列。
包高鐵車廂時,包車人應先向承運人提出全程路程單。並經協商同意,包車人應與承運人簽訂包車合同。包車合同主要載明:
1.包車人、承運人的名稱、地址、聯繫人姓名、電話
2.包用車輛種類、數量
3.發站和到站站名
4.時間
5.包車運輸費用
6.違約責任
7.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簽訂包車合同的同時,包車人應繳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