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米2藍牌貨車屬於輕型貨車,根據規定輕型貨車、中型貨車和重型貨車的有效期是15年強制報廢,從第十年開始要一年兩審,如果不達標就強制報廢了,所以42藍牌貨車15年強制報廢
15年,藍牌皮卡按用途屬於輕卡。按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重型、中型、輕型貨車的使用年限為15年,達到使用年限後將被強制報廢。10年後需要每年檢查兩次。年審不合格,就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