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浙裏辦復學證明的方法:
一、個人申請
由休學期滿的學生持休學證明向所在學校提出復學申請,另外因病休學的學生需提供縣級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書因其他原因休學的學生需出具縣級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二、填寫審批表
在所在學校教務處網站,下載復學審批表,填寫完善個人相關信息,將表格遞交給學校教務處辦理學籍異動。
三、院校審核審批
所在學校主管領導對學生的申請材料及信息進行審核並簽署意見,審核通過後交由學校教務處進行審批。
四、辦理復學
學生復學申請通過後,辦理學籍、考籍認可手續後,由學校教務處老師安排學生進入適當班級及課程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