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協會是根據章程經民政部門批准成立的,其中就有人員設置安排這一項。大多數協會根據章程規定常務理事一名特殊情況最多再增一名。協會理事根據協會事項可由多名理事擔當,但有一定的人數規定。總之,常務理事的人數一定不能比理事人數多。
名譽會長一般是有威望的老同志,會長是村支書或村長,祕書長是計生管理員,常務理事、理事是村委委員、支委委員或小組長構成,有很大隨意性。人數不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