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於2001年頒佈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立法的形式明確推行普通話的重要性。
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根據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