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的時候吃人當然是犯法的。不管是因為飢餓還是因為其他什麼原因,都不可以來傷害他人性命,每個公民都有依法享受生命權的權利。哪怕是戰亂饑荒年代,也不可以隨意剝奪他人的信念。所以當自己實在餓的時候,可以考慮吃一些動植物來代替吃人。
回望歷史,那年大災,災民遍野,浮屍橫陳,餓獸不擇食而瘋狂啃屍,在那個年代人們口不擇食,那有法,只有活着才能生存,大自然的物竟天擇面前,生存法則才是真理。在物資充足的當今社會如果因為餓去吃人的話不僅犯法,還會被世人唾棄為異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