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權,從本質上講,是一項不同於且外在於被監督的權力之外的一項專門的權力。是指公民有監督一切國家機關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公務活動的權利。它是公民參政權中的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是國家權力監督體系中的一種最具活力的監督。
監督權利是指憲法規定公民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