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衞生監督局有執法權。
衞生監督局執法範圍包括食品、化粧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及飲用水衞生安全產品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衞生等地的管理傳染病防治工作醫療機構和採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
衞生部衞生監督機構負責全國衞生監督工作,主要職責為:
擬定全國衞生監督政策和工作規劃,並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規範
組織實施全國衞生監督工作,對地方衞生監督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開展執法稽查,對地方衞生監督機構和人員的執法行為進行督察
組織協調、督察督辦有關大案要案的查處
組織全國衞生監督抽檢
依法承辦職責範圍內的衞生行政許可和資質認定
負責全國衞生監督信息的彙總分析
組織全國衞生監督人員培訓
組織開展衞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承擔衞生部指定或交辦的衞生監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