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衞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為核心,以促進城鄉、區域、人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線,以各領域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為依託,以統籌協調、財力保障、人才建設、多元供給、監督評估等五大實施機制為支撐,是政府保障全民基本生存發展需求的制度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