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從事土地一級開發業務,主要內容包括:徵地、拆遷、安置、補償、市政配套設施建設,將生地變為熟地。主要存在以下兩種業務形式:當地政府下設的土地儲備管理機構為開發實施主體,公司受託開發。公司為開發實施主體。在建設期收到的投資回報,不確認為損益,在公司與政府結算時,統一結算收益,確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