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本人原基本養老金掛鈎。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月標準的1.8%加發。
2、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鈎。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鈎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計算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鈎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元+(繳費年限-15年)×1元≥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