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審計時,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單位簽訂雙向承諾書,被審計單位對其提供的審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審計機關對審計質量負責。
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圍繞着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等事項進行審計,真實性是基礎,合法性是保障,效益性是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