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有:一、終審是二審。再審原是一審就是一審,原是二審的就是二審。
二、終審判決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再審則不確定。
三、不服終審判決只能申訴,不服再審判決則不確定。
四、終審法院為一審的上一級法院。再審可能是原一審的上一級法院,有可能是原一審法院。
二審程回序所作的判決、裁定,一經宣告和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是不準再行上訴答的終局裁判。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均應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