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成立,也可以由總公司在分公司設立安委會分支機構。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雖然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大多數分公司都是獨立經營的,具有相對獨立的機構,保險分公司還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分公司可以單獨成立安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