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旅遊
1、擁有鄭州户籍。
2、赴港澳個人旅遊(鄭州已開通港澳個人遊)。
3、有鄭州居住證的外市户籍人員也可以申請個人簽註!
團隊旅遊
1、擁有鄭州户籍。
2、參加國家旅遊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
3、外市户口也可以在鄭州直接辦理!
辦理材料
1、現場打印或填寫《申請表》
2、河南省內户籍的申請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證,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應當提交所屬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函件的印章及簽字人信息應當與單位報備信息一致)(省內非鄭州市、鞏義市户籍申請人只能申請團隊旅遊簽註)
3、未滿16週歲的人員如無身份證,可提交户口簿,應當由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關係證明(出生證明、户口簿),以及監護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提交監護人委託書、被委託人身份證
4、部隊或工作單位駐地為鄭州的現役軍人提交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軍校學員證)、具有審批權的部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5、持鄭州住址居住證的申請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除參照提交上述1、2項資料外,還應當提交居住證原件(簽註申請等同於鄭州市户籍居民)
6、本市户籍人員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除參照提交上述1、2項資料外,還應當提交本市户籍人員的身份證、雙方關係證明(配偶關係交驗結婚證、子女關係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係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書面説明)(簽註申請按其户籍地政策規定辦理)
7、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需單獨辦理團隊旅遊類簽註的外省户籍的申請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除外),除參照提交上述第1項資料外,還應當提交原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未滿16週歲的申請人,參照提交上述第3項材料)
8、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在原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原簽註申請受理部門申請簽註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委託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委託人應當出具委託書,被委託人應當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窗口辦理:
1、網上提前預約申請,按照規定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準備好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2、數碼照相:現場進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認可的拍照點拍照,需領取照片回執)。
3、採集指紋:申請人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進行指紋採集或者核驗指紋(左右手大拇指),16週歲以下的申請人是否採集指紋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採集後拿號等待辦理。
4、受理申請: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並出具繳費單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希望使用免登記自助通關,應同時簽署《免登記使用港澳地區自助查驗通道聲明》)。
5、繳納費用:申請人到指定窗口繳納辦證及簽註所需的費用,制證費用80元,簽註費用以簽註類型而定,並領取回執單。
6、製作證件:受理申請後,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製作電子港澳通行證,並將製作好的證件送回接受申請的出入境管理機構。
7、發放證件:申請人在制證完成後,到辦理的出入境管理機構領取證件若選擇快遞形式收件的話,只需等候快遞人員上門進行簽收即可。
自助辦理:
採集人像→到自助申請機填表→到複印區複印證件等相關材料→到叫號機取號,等待叫號辦理→在受理窗口進行指紋核驗→最後到繳費窗口繳費。
另:如果有快遞需求,到快遞窗口辦理快遞。
辦理時限及費用
證件有效期
1、成人版電子證有效期為10年。
2、未成年及兒童版電子證有效期為5年。
辦理時限
證件申請7個工作日(申請人為本市、省內户籍)
單獨簽註5個工作日(申請人為本市、省內户籍)
證件申請20日(申請人為外省户籍)
單獨簽註20日(申請人為外省户籍)
(特殊情況應當要發函核查的除外)
辦理費用
往來港澳通行證: 60元/證
簽註:
1、一次有效簽註15元/件二次有效簽註30元/件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註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註120元/件
3、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註160元/件
4、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註效簽註240元/件
鄭州市港澳通行證續簽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