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可以調崗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1款以及第2款。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用人單位可以進行調崗,或者是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調崗。這兩種情形調崗並不需協商一致。
你也可以和單位具體再溝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