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由新生兒出生醫院負責辦理。
如有需要,工作人員可以為領證人填寫有關資料,但必須由領證人簽名確認內容。
如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還需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的委託書以及領證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東莞出生醫學證明的作用
辦理材料
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護照、户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申請表
辦理流程
產婦入院時填寫“家長須知”,提交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件,醫務人員核對原件保留複印件。
東莞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填寫內容
分娩後由接生人員填寫“《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分娩信息”。
領證時由領證人填寫“《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新生兒姓名及其父母相關信息”。並確認簽名。
辦理時限 
資料齊全,現場辦理
辦理地點及辦理費用
辦理地點:
助產醫院窗口
辦理費用
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