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1000總噸及以上500千瓦及以上。 二類、300總噸及以上至1000噸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 三類、300總噸以下150千瓦以下。 一類船長、大副、二副、三副:(限適用於1600總噸以下的內河船舶或1500千瓦以下的內河拖輪)。 二類船長、駕駛員:(限適用於600總噸以下的內河船舶或441千瓦以下的內河拖輪)。三類船長、駕駛員:(其中實際擔任四等駕駛員職務滿12個月的,可直接換髮新版三類船長《適任證書》,否則換髮駕駛員《適任證書》)。三類駕駛員:(限適用於50總噸以下的內河船舶)內河小型船舶駕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