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是對現場或某一特定環節,過程進行監視和管理,使其結果能達到預定的目標。
督辦是對工作任務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督促執行,提高完成質量的官員或者機構。
清後期,中央與地方皆有臨時設置機構,存在時間長短不一其長官品級特高者稱督辦或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