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用人的一般是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指對單位中各類人員形成的資源(即把人作為資源)進行管理的部門。人力資源部的概念是在上世紀末從美國引入的,在此之前,我國單位中的人事管理部門叫人事部。
人力資源部主要權力
(1)對單位編制內招聘有審核權。
(2)對單位員工手冊有解釋權。
(3)有關人事調動、招聘、勞資方面的調檔權。
(4)對限額資金的使用有批准權。
(5)有對人力資源部所屬員工和各項業務工作的管理權和指揮權。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有指導、監督、檢查權。
(7)有對直接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任用的提名權和獎懲的建議權。
(8)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和業務水平有考核權。
(9)有代表單位與政府相關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機構聯絡的權力。
廠裏用人單位是哪個部門
單位和單位是不同的
單位類別比較多,各種不同類型的單位其內部結構也不一樣,但各單位都有負責人事工作的部門或人員,比如人事部、總經辦或人事幹部等等。凡屬於黨政機關的單位,招聘人員工作統一由縣市區的勞動人事部門(組織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