硼砂不可以作為食品添加劑。
因為我國法律明確禁止將硼砂作為食品添加劑。自2008年以來,衞生部陸續發佈了六批《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其中第一批就將硼酸與硼砂列為非食用物質,並指出其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種,包括腐竹、肉丸、涼粉、涼皮、麪條、餃子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