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速度問題。説到速度問題就少不了時間和距離的概念。那麼題目中的十五分鐘是時間,三公里是距離。根據這兩個已知條件就可以求出速度了。經計算,十五分鐘前進三公里,就是時速十二公里。這個速度一看就是長跑的速度。因為走路的一般時速是五到六公里,騎自行車的速度一般是二十至二十五公里,開汽車是八十公里以上。所以,我們説這是一個跑步(而且是長跑,如果短跑比這還要快)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