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召開的全國衞生與健康大會上提出: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第一責任人”
顧名思義,就是優先要承擔責任的人。也就是説,患有疾病,醫患可以協力診治,但是健康長壽要靠自己,健康的守門人和第一責任人不是靠國家、單位,而是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