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擔有關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
2、
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商標、專利、價格收費、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
3、
依法對食品、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食鹽質量安全進行整治,依法查處食品及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食鹽等違法案件。
4、
履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授權的其他執法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