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安員按照合同依法維護客户單位治安秩序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和阻撓。
2、
執行任務的保安員發現現行違法犯罪分子,有權利制止、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在遇有暴力反抗並危及保安人員安全時,保安員依法有權使用規定的防衞器械進行自衞,但應以制服對方為限。
3、
對保安服務總公司的工作,可以提出批評和建議。
4、
法律規定的其它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