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誡勉談話不服,可採取三種方式申訴:一是向本單位紀檢或人事部門反映訴求,二是向本單位黨組織反映自已訴求,三是向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反映自已訴求。但不管採取何種方式,一定要提供相應的事實及證據,説明原處理的錯誤之處及要求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