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為用人單位,與個人籤勞動合同是合法合規的,不籤才有問題,不知道題目是不是説錯了。不簽訂勞動合同,就無法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公司對員工的管理就沒有依據,員工是否稱職就無法判斷。
對於個人來講,是否達到了公司期望的工作目標將無從考核,個人應得的勞動報酬也無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