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案件執行的期限為六個月結案規定,申請執行用盡各種手段,措施,查不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申請人也提供不出可供執行的財產,到六個月要下達終夲執行裁定,申請人收到裁定書後,以後什麼時間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隨時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