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門是各税務局,税務分局等。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合夥企業法在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主管税務機關是指直接負責税收徵收管理的税務局、税務分局、税務所和按照規定設立的並向社會公告的税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