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畜牧法和動物防疫法規定,種豬去勢淘汰後其肉及其附產物不能食用,只能用作工業或飼料原料,所以種公豬的排骨是不能吃的。
因為種公豬在生長髮育和配種過程中,一直都在分泌雄性大量的激素,這些雄性激素有一部分殘留在機體內,人若吃了含雄性激素的肉對身體的危害是很大的。